一、概述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市人事局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博士后工作领域的创新举措。目的是以企业项目为纽带,依托本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信息、人才优势,发挥区县人事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市、区、流动站及企业的合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促进企业科技的进步,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般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般由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设立。由拟设站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但上海各区县及一些有项目研究需要的企业不具备设站条件,为此市人事局开创设立区域性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基地设立由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今年全市在青浦、松江、闵行、嘉定、长宁、杨浦等六个区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试点工作。申请批准后成立的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联合全市132家流动站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毕业生到企业做博士后项目研究。基地主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成果转化、沟通与联系高校等众多功能,为全区广大企业提供高层次人才智力支撑。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基地手续按流动站或工作站的管理要求和博士后招收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工作期满必须出基地,可到现企业就业,或自主择业,或转到其他流动站或工作站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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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出
科研项目
或课题,
并填写项
目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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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博士后
创新实践基
地受理项目
立项表,并
上报市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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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博管办组织
专家进项目评审、
选后,通报基地、
设站单位,基地、
企业会同设站单位
物色招收博士后,
市博管办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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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组织企业
与博士后及设
站单位商谈有
关合作事项,
并签订协议。
市博管办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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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
经费采取几个一点解决,即市博管办、区财政资助、项目实施企业共同承担。主要用于博士后工作津贴、住房补贴和项目科研经费等。
四、其他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地址:青浦公园路100号区政府大楼411室。
联系电话:59732890—10458
联系人:许先生 顾先生 电子信箱:qprckf@21cnhr.com
项目立项表下载地址:http://app.shqp.gov.cn/upload_files/sva/human/1.doc
(请正反面打印)
上海市青浦区人事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